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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姆与房子?

10月26日看CCTV的法律讲堂有感。一搜索发现同类官司还挺多,判决也类似。
如一保姆照顾老人,日久生情,双方领了结婚证,且老人将房产证上加上原保姆(现妻子)名字。也有未领结婚证,但是老人觉得保姆人好,房产证上加上保姆名字的。
但是子女将父亲和保姆告上法庭,请求判决赠与无效,都胜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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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主张是1、若是单位分房,定是按人头计算面积,子女肯定算在内,现在赠与未经子女同意,无效。
2、房子是父母两人财产,母亲去世,母亲占的50%份额子女该有部分继承,所以父亲单方面赠与无效。
父亲在子女煽惑下,时过境迁对当初行为也有悔意,上法庭也是站在子女这边。
其他的我觉得扯的无关官司本身,如保姆婚后就变样,我觉得好理解啊,哪个妻子干保姆活?说保姆图财产之类,我相信其父亲应该是许诺后,保姆才同意的,不然4、50岁农村妇女啥也不图,就爱上你这7、80岁老头?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其父亲在未受胁迫情况下,自己不合法律依据将房子赠与保姆,却不用担负任何责任?
若此,是否会被人利用:
以房子为诱饵,让保姆死心塌地照顾老人,但是在几年服务后,撕破脸皮,以老人赠予合同无效起诉。因为没有哪个老人在老伴去世后,将房产按比例与子女划分好,都必然有子女的一些份额,打官司起来,那老人单方面赠予必然无效。岂不坑死保姆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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